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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猇茸-昆明建筑律师照片展示

杨猇茸律师
  • 所属律所:

    云南慧申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5308200911903758

  • 联系电话:

    13095326617

  • 联系地址:

    云南省普洱市茶苑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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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举证的知识 房产公司自建部分工程需要交纳建筑业营业税吗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2日 来源:昆明建筑律师
[导读]:   杨猇茸律师,昆明建筑律师,现执业于云南慧申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

  杨猇茸,昆明建筑律师,现执业于云南慧申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举证的知识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举证的知识是什么

双方合同文件,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和签证,实施方案,成本支出的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主体登记材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证明、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

三、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收付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四、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支持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

2、当事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本院提交必要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反驳主张。否则你的主张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要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你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你应如实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或证据线索。不能伪造、隐藏、毁灭证据,也不能指示或贿买他人作伪证,否则要负法律。

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中举证比较困难,可以找律师帮忙。

房产公司自建部分工程需要交纳建筑业营业税吗

房产公司不具备建筑业资质,但在进行房产开发时,自行实施了部分工程建设,比如平整场地。那么,房产公司需要交纳建筑业营业税么如何计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本细则第五条所列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按下列公式核定: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五条所称自建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贵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所称的自建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按3%税率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其营业额按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则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进行律师在线咨询。